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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尿歪罚一百”折射懒政思维

  上周三,深圳副市长刘庆生提出各区要把公厕建设当成大事。《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》2013年9月颁布,并规定对违规公厕管理者和使用者予以处罚。据了解,办法颁布一年半,一张罚单都未开。该办法中“在便器外便溺罚100元”的规定曾被热议为“尿歪罚一百”。(3月24日《南方都市报》)

  人有三急,小厕所折射大文明,建好、管好公厕,管理部门职责所在,即使上升到“立法”的高度来解决,亦可理解。然而,严管,并不意味着乱管,看上去严厉而无法操作的规定,就像“老鼠给猫挂铃铛”的寓言一样,只是听上去很美。这不,“尿歪罚一百”实施一年半颗粒无收,连城管部门都表示,处罚是为了管理,但取证比较困难。而基层执法人员也坦言,以前对这一块不是很重视,且公厕多为街道城管部门管理,也不太可能进行处罚。

  针对“使用人”的处罚条款,明知不可为而写进规定,本该严肃的执法依据沦为样子货,既不中看也不中用。而事实上,2013年9月颁布的《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》,规定对违规公厕管理者和使用者予以处罚,也就是说,挨罚的人,除了“尿歪者”还应有管理者,遗憾的是,《办法》出台一年半,针对两个人群的处罚一次也没落实过。如果说前者在情理和预料之中(在当初掀起热议时就被相关人士牵强地解释为“目的是为了教育警示,强调市民文明如厕”),那么后者呢?政策的大棒重重抬起,却又轻轻落下,折射的恰是一种懒政思维之下权力的狡黠。

  当下深圳的厕所依然没有完全管好,分管责任不清、分布不合理、非法占用、指示导引不清或缺失、维修管护跟进不及时等问题和现象仍严重存在,究其根本,在于管理体制和机制不顺,有媒体人士在景区走访发现,基于“市政公厕”和“15类配社会公厕”管辖权执法权的不同归属,一些公厕所不但没有管好,连究竟该谁管都说不清,说到责任,各单位还在互相踢皮球。

  由此可见,真正要管好公厕,适度的、可操作的处罚是必要的,但不该凡事“罚”字当头,长期未能落实的罚则不但彰显不了管理部门的工作力度,还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管理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。依笔者浅见,欲提升公厕管理水平,并借此提升城市素质形象,倒不必忙于搞什么“公厕艺术化示范”,当下最要紧的是破除“以罚代管”、懒政思维和形式主义,在这个基础上,科学调研、对症下药,针对权属不清、导引不清等具体问题迅速作出改进,而在这个过程中,必须要本着“较真、务实”的原则,配套、落实相应的问责机制。

  旅游要发展,厕所要革命。诚如深圳副市长刘庆生所言,一座现代化国际化的城市,对人的基本需求都不当成一个重要事情来安排来看待,这个城市的文明程度能高到哪里去呢?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,深圳有关方面,对于公众“如厕难”问题,确实应该拿出魄力和耐心来解决了。(陈科峰)